軍隊供應商,是指符合軍隊采購要求,能夠為軍隊提供所需物資、工程和服務的企(事)業法人。
也就是說,軍隊供應商只能是企(事)業法人,應當具備法人資格,不能是其他社會團體或者自然人;而且所提供的產品是軍隊所需要的,并且要符合一定的條件。軍隊供應商不僅限于加入軍隊供應商庫的供應商;凡是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均稱為軍隊供應商。
軍隊供應商實行分類使用管理。按照提供的產品類別,分為物資類、工程類和服務類。其中物資類又分為生產型和銷售型,工程類又分為施工、勘察、設計、監理、咨詢。
1.具有企(事)業法人資格,成立時間滿3年(具有世界或者國內首創產品,國內市場無類似或可替代產品的企業除外);
2.物資類生產型、工程、服務供應商近3年加權平均凈資產100萬元以上,物資類銷售型供應商近3年加權平均凈資產3,000萬元以上;(加權平均凈資產近1年占50%、近2年占30%、近3年占20%。)
3.注冊產品類別應當符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;
4.遵守國家和軍隊有關法律法規及保密要求;
5.能夠為軍隊提供所需的物資、工程和服務,符合國家、軍隊、行業或企業質量、技術、安全和環境標準;
6.具有依法繳納稅收、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,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,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履行合同的能力;
7.具備固定的生產經營、服務場地、設施設備和相應的質量保證體系;
8.近3年內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,沒有受到軍隊采購和地方省級以上政府采購處罰的記錄;
9.工程類非外資(含港澳臺)獨資或入股,其他類非外資獨資或控股;
10.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1.不接受2家以上供應商組成的聯合體,以1家的名義申請加入軍隊供應商庫。
2.2家或2家以上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,且提供的產品類別有交叉的,只能有1家申請加入軍隊供應商庫。
專業資質要求是國家、軍隊或行業對相關類別供應商的專業要求,如供應商應當具備“國家行業準入證書”、“保密認證證書”等等。